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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豆,我想你(套装9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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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故人路人(第1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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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人路人

咏祥地产公司的副总姓习,大家都喊他“习副”,也就是项勇口中的“媳妇”。公司大老板项越每年大多数时间在国外,公司大小事务多由习副总负责,他是咏祥地产的“管家婆”,也是大大小小设计公司、建筑公司紧着巴结的对象。

见客户搞外联不是墨惜的职责所在,但是,既然是咏祥地产的副总,既然是萧建豪非常重视的大客户,墨惜还是点头答应陪着去见。她需要还一份大大的人情。没有萧建豪就没有她虞墨惜的今天,她必须报答他。

习副总是湖北人,嗜辣如命,用他自己的话说,吃菜可以无盐,不可无辣椒。投其所好,饭局就约在全市最好的一家以湖北菜闻名的酒店。

墨惜自认为很能吃辣,见到习副总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。有一种从云南来的小米辣切了碎丁炒牛肉,习副总吃得开心,又跟服务员特别要了一份生的小米辣,像吃大蒜一样咬着吃。墨惜舍命陪君子,觉得陪吃辣总比陪喝酒简单多了。

苦也不说苦,辣也不说辣,这些年她早就练成了这项本事。

万万没想到的是,吃着吃着就觉得喉咙冒火,额角冒汗,肠胃绞痛,五脏庙提出了严重抗议。她才想起,自己这两天扁桃体发炎,还长了智齿,这顿辣菜一刺激,一场大病估计是躲不过去了。死扛了一会儿,她觉得自己既冷又热,实在撑不住了,就跟在座几位打了个招呼,去大露台上透气。

酒店在大厦的第二十八层,探出去一个宽大的露台,做成露天咖啡馆,此刻正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喝着咖啡享受初夏稍稍带着凉意的夜风。铸铁的围栏上爬着郁郁葱葱的金银藤,白色黄色的小花朵相亲相爱地交错开着,香正浓,染内外。

小时候,家里的小院子里也有几株金银藤,夏日的晚上,洗过澡,妈妈把她用毛巾被包起来,抱着她在院子里乘凉,等下夜班的爸爸回家。若是不小心被蚊子叮咬了,只需要捏一朵小花下来在红肿处擦一擦,很快就能止痒。想到这里,她慢慢走到围栏处,抬手抚摸其中一朵金色的小喇叭。

二十八层,在这座摩天大楼鳞次栉比的都市里,并不算高。但是,看到脚下的灯红酒绿时,她开始头晕。画了好多年图纸,她一直没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建筑设计师,就是因为她不敢去施工现场,不到万不得已,她不愿意站在那高高的建筑上头。那太高,像是在云彩里。自从那一年,她失去了章轲风,又失去了母亲,她就觉着自己一直活在云里雾里,每天的生活都像噩梦的一部分,无论她怎样挣扎,永远醒不过来。高空坠落的梦境不断重现,她不知道自己哭过多少次,哭湿了多少个枕套,就是醒不过来。熬着,盼着,数着,隔了这么多年,挣扎得那么辛苦,总算清醒过来,回到现实,从云端降落到地面。她仍旧晕高。她是真的晕。

在清凉的夜风里休息了一会儿,她觉得舒服多了,决定回去。一转身的功夫,视线却与一个人迎面撞上。

章轲风?

没错,这一次,真的是章轲风。那额头,那眉眼,那嘴角,分明是她记忆中的英武兵王。现在,那眉眼收敛了几许锋芒,多了几分稳重,但他就是她最爱的章轲风。

她喜欢他的名字,有事没事都喜欢这样喊他的名字,章轲风,章轲风,感觉像是一位仗剑走天涯的大侠,豪气冲天,总能拯救她于危难,带她找到世外桃源。

和想象中的一样,他不再是穿军装的兵哥哥,而是换上笔挺的衬衣西裤,一副商业新贵的模样。他从来都只戴铁血军表,现在却换上了国际大牌的商务男士腕表。马甲板正,裤线笔直,看样子是出席什么商务活动。他却没有系领带,领口处露出一段跟这身行头不太般配的红线。他从来都不信怪力乱神的,曾经有一次,墨惜特意去庙里为他求了护身符来保佑他顺利进入特种部队,他笑说,求佛不如求己,硬是不肯戴。看样子,也变了。

借着那暖伤作家的一句话,她只能在回忆里等他了。

她怀疑自己真的晕了。她说了,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他。可是,她不知在佛前求了多少次,念了多少遍,渴望再次见到他,把很多话说给他听,把那些错综复杂的死结、扯也扯不开的心结,都说给他听。可是,现在,活生生的章轲风就在她面前,她为什么只觉得晕呢?

若有似无的钢琴曲流出,露天的咖啡馆播放着一首黄安的老歌:“昨日向那东流水,离我远去不可留,今日乱我心,多烦忧……”无论是鸳鸯还是蝴蝶,都是旧梦一场了。

这肯定不是真实的。和上次在CS俱乐部一样,一定是幻觉。

他却轻轻唤她:“墨惜?你回来了?”

“哦,我,回来了。”她听到自己在心里拼命地呼喊,“章轲风,我没有走,我哪儿都没去,我一直在这里。”却喊不出声来。

“墨惜,你不是去了加拿大吗?”

她沉默。没错,她差一点就去加拿大了。要不是那天接到萧建豪的电话,或许她此刻正在加拿大吃枫糖,看枫叶。好多东西,随着那个电话,一去不回。她犹豫再三,终于下定决心丢下他远走他乡,他乡却不再收留她。卸下所有的憧憬和繁华,她孑然一身,只留下无限的自责,和看似永远都还不完的债。

“墨惜,你回来了,都不跟我打个招呼。”他停了停,再次开口,语气却凄凉,“你真的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到我了?”

她不敢看他的眼睛。她太想见他了,每一年、每一月、每一天、每一个小时,每分每秒都想。但是她不能见他。她已经为这贪念付出太大代价,她再没有什么宝贵的财富可以作为代价,换取和他在一起的幸福。他是她最精贵的宝贝,她不敢见他,怕失去他。

这些年,她几乎耗尽所有力气,恨不得隐姓埋名,遁形于世,就是为了不想他,不见他。若是她早早鼓足这样的勇气,她就不会如现在这般孤身一人。他们原本就应该生活在两个世界两个时空,各不相扰,便可互不相欠。可他们偏偏遇着了。若不是章庆升,她不会失去爸爸。若不是章轲风,她不会失去妈妈。这份孽缘的业障太过深重,她再也受不起。但是,她不能告诉他。她不想让他知道。

她宁肯所有的痛苦都一个人咽下去。他一定很恨她,恨她绝情,恨她任性,恨她不给他表明真心的机会。她宁愿他恨她,也不想他替她难过。她不愿意在最爱的人面前,呈现最糟糕的自己。他现在不是很好吗?不再做行军打仗的戎马梦,而是和他爸爸一起经营生意出席活动,一步一步成为地产业的新星。大丈夫即使不能铁马冰河纵横沙场,在商海搏击叱咤风云也是好的。对于男人来说,有了事业,又何愁爱情。他总会有新的幸福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