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68:贪生怕死与悍不畏死(第3页)
林耀竖了个大拇指。
“我话还没说完呢。”
叶国欢破罐子破摔,直言道:“当年我们一起共事,现在你们是过好了,可我却落了个灰头土脸,算起来,当年那笔钱也该有我一份吧。”
“都这时候了,你还想要钱?”
刀仔多看了叶国欢一眼。
叶国欢脖子一歪,乐道:“当年老子出力最多,凭什么不分一份?
要是没有我引走警察,你们能跑的那么利落吗?
我可是打听过了,豺狼折在了一个叫陈家驹的小警察手里,算起来只有你,我,他,还有个叫鸡心的小崽子活着。
我不贪多,一笔钱分成四份,一份五十万美金,这个钱你让人带给我乡下老娘,事办成了,我这条命是杀是剐悉听尊便。”
叶国欢并不知道,鸡心早就因为执意分钱跑路被林耀干掉了。
他只知道自己出力就该分钱。
至于这一次,一码归一码,是他的他认了,大不了这条命交出去。
“爽快,不要命的我见的多了,像你这么不拿自己命当回事的还是第一次见,是个爷们。”
看着叶国欢一副不怕死的样子,林耀目光中满是欣赏之色。
他虽然不喜欢叶国欢的倨傲性格,却必须得承认这家伙是个汉子,枪抵脑壳子上都不怂。
新世纪什么做难得,人才啊!
人才难得,可惜叶国欢的性格注定不甘于下,不然有他的帮助,林耀相信自己一定如虎添翼。”
在林耀看来,叶国欢就是一条疯狗,又疯又丧。
这样一个人,你就是把他放在那不用,别人看了都会瑟瑟发抖。
过去的敢死队队长,用的都是这种人。
只可惜,叶国欢的疯病太严重了,林耀也没有信心能够降服他,或者说不被他反咬一口。
剧情中,叶国欢到了最后时刻,他抢劫不只是为了劫财,更多的是追求刺激。
套用袁克华的一句话:枪响的那下才有意思。
劫财只是捎带的。
“耀哥,张世豪带来了。”
迎面又开来了三辆面包车。
左手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,随后一群跟随左手的马仔纷纷跳下,并从车内带出了一个人。
噗通!!
在马仔的推搡下此人跪在了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