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南朝宋北伐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一百九十一章 株连之议(第3页)

屈节,卖主,欺君。

每一罪按律都是死罪。

但但最终给秦家下达的处置是。

“诛灭三族……”

虽说诛九族听起来很爽,但实际上诛九族牵连实在太广,广到什么地步……就这么说……如果要诛秦桧的九族,那就连李清照都得被干掉。

李清照毕竟是爱国词人,就这么被株连到,有些可惜和不太合适。

另一个原因,在宋朝中,株连罪虽然见于刑律之上,但在实际中并没有应用过一次。

秦桧成为第一个享受到株连的人物,已经非常给他面子了。

诛三族,此等重罚,从未有过。

在官员宣读之后,上到朝廷大员,下到普通百姓,都有种惊奇的感觉。

“陛下,秦桧虽然罪证确凿,私通金人,卖主求荣却为大罪,但也没必要诛连其室吧。”哪怕是向来憎恨汉奸的李纲,也觉得对秦桧的株连之刑或于严苛了。

赵榛亲自带着众臣监刑,其他跟随的大臣也觉得诛族不太好。

“杀戮过重非圣君所为,君王之道,当以仁德服众。”

“陛下若是如此,难免会为后人所诟病。”

大宋一朝未有人被诛过族,若是先河一开,恐怕整个朝廷都是人心惶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