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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朋友(一)(第9页)

“你干吗?”小蝉问。

“我在想,”高凌风吞吞吐吐地说,“碰钉子的时刻终于来了!”

“别那样泄气,我爸爸妈妈又不是老虎!”

“我不怕老虎,我只怕你父母不能慧眼识英雄!”

“你是英雄吗?”小蝉笑弯了腰,“别不害臊了,我看你倒有点像个狗熊呢!”

“好!你骂人,我当狗熊,你只好当狗熊夫人,你又有什么光彩?”

“胡说八道!”小蝉红了脸,笑着说,“管你是英雄也好,是狗熊也好,下星期天,去我家见我父母!”

(5)

这一天终于来临了。

坐在夏家那豪华的大客厅里,踩着又厚又软的地毯,看着那整片的落地长窗和丝绒窗帘,闻着满屋子的花香,吹着凉阴阴的冷气,望着落地窗外花木扶疏的院落……高凌风从头到脚都是不自在,那种又陌生又拘束的感觉压迫着他,夏继屏夫妇那锐利的眼光,一直在他脸上身上打转,使他比参加大专联考时还紧张。在这屋里,什么都是陌生的,连平日和他最接近的小蝉,也变得严肃而疏远了。

“听小蝉说,”夏继屏打量着他,“你是学森林的。”

“是的,我在森林系三年级,明年暑假就毕业了。”他局促地回答。

“毕业以后有什么打算呢?你们学森林的,是不是要上山去工作?”

“原则上是的。但是,我的兴趣并不在山上,我预备在歌唱上去谋发展。”他坦白地回答。

“哦,”夏太太——小蝉的母亲——紧盯着他,似乎在研究他的相貌和体形,“你预备当一个声乐家?像斯义桂和卡鲁索?你受过正规的声乐训练吗?”

“不不!”高凌风解释着,“您误会了!我不要当斯义桂和卡鲁索,我倒崇拜披头士和汤姆·琼斯!”

“你的意思,是想当一个歌星?”夏太太困惑地问,好像听到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。

“也可以这么说。”

夏继屏的眉头不由自主地皱拢了起来,他望着面前那张年轻的,充满自信与傲气的脸孔。

“你会唱歌,这倒也不错,”他沉重地说,“不过唱歌这玩意儿只能消遣消遣,你是个农学院的大学生,却想把歌唱作为前途事业吗?”

“有什么不可以呢?”高凌风忍不住扬起了眉毛,“慷慨激昂”地说,“这时代哪一行都能出人头地,在美国,猫王啊,平·克劳斯贝啊,都是亿万富翁而且受人尊敬,在英国,女王还封爵位给披头士呢!”

“哦!”夏太太眼光凌厉地看着他,“你是不是能唱得像披头士和猫王一样好呢?”

高凌风激动了起来。

“我并没有说我唱得和他们一样好……”

“那么,你也做不了猫王和披头士了?”夏太太口齿锐利地接□。

“我却做得了高凌风!”高凌风朗声回答。

“很好,”夏继屏点着头,声音却显得相当僵硬了,“你似乎志气不小,但是,你怎么样开始这个事业?你预备在什么地方唱?”

“夜总会也可以,歌厅也可以……”

“夜总会和歌厅!”夏太太打断了他,“你预备唱些什么?在中国你总不能唱外国歌,那么,必然是那些哥哥呀,妹妹呀,爱情呀,眼泪呀,或者是黄梅调和莲花落了!”

听出夏太太语气里的讽刺意味,高凌风顿时被刺伤了。忽然间,他觉得自己在和两个“月球人”谈话,彼此说彼此的,完全无法沟通。他跳了起来,愤怒涨红了他的脸,他激怒地说:

“伯母,我不是来接受侮辱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