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好色是一种病,得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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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9(第1页)

去。”他说。

他能这么想当然好,还省得我想借口骗他回去。

“可是……”他又一皱眉头,“我们要怎么如何回去?”

若是沿原路,另一端就是昱修的领地,这无异于自投罗网。

来往三界的方式,只有被天界掌控的通道和风穴,我的力量还没达到能自己轰开一个风穴的程度,浮黎就更不用说了,一天前都还在吐血,也不知道昱修有没有骗他,是不是真的与我气息交融就能够安然无恙。

我们想了几条办法,发现都不可行。

我说:“只有再找风穴,冒险试试了。”

风穴出现的地方,必定生出异象,正如我们来时的那一眼风穴,魔界中,开辟出一方人间,因此也不算全然无迹可寻。

他点点头:“唯有如此了。”

说是要寻风穴,一时间却也没有头绪。常言道有人聚集的地方就会有消息,于是我们准备向人类聚集的地方去。

只是我们一来并不熟悉人间,二来怕被天界发现,不敢大肆施展法力,行程竟也是极慢。

又大概过了人间的五六日,我们终于才从深山老林走到人烟汇集的地方。在一个人族居住的名叫“张家村”的地方住了几天。打听了一些人界的情况,终于从两眼一抹黑的状态中走了出来。

听这里的人说,往北走一百多里,就有一座很大的城镇,那里有更多的人,也有更多的消息。

当然所有的消息都是浮黎去问的,谁让他长得好看呢?他就这么一笑,那些粗鄙浅薄的人类就两眼发直,他问一句,他们恨不得答十句。

我其实很不高兴浮黎这样抛头露面,他可是我的男人,怎么能被低贱的人族这样看?

我又想剜他们的眼睛,又想把他们都吃掉。浮黎说我的眼睛都变成绿的了,让我不要出门吓人。

如果我不听,他就会皱一皱眉,脸色苍白地像是随时要吐血一样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我已经见不得他吐血的样子了,所以只好听他的话。

就这样又过了几天,我们能从这些人口中得到的东西已经尽了,便出发去他们口中的城镇。

这座城叫永兴,远远看城廓绵延十数里,四周都筑起十几丈高的城墙,只在墙中开了一扇大门,容人畜通行。

人似乎和妖魔很不一样,都喜欢群聚而居,越多越好,多多益善。我光是看着从城门里面来来往往的人流就感到诧异。

放到我们魔界,这么多妖魔同时在一处,多半要打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