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大队长你要为我家做主啊!(第2页)
这些大队里的人都是看得见的。
现在,李二狗要和她离婚?
“海棠,你真要离婚?”赵志坚迟疑好一会儿才问姜海棠。
“李二狗在城里娶媳妇了。”姜海棠避重就轻的回答。
离婚是她所愿,可不能是她提出来,这个罪名必须李二狗背。
叹一口气,赵志坚说:“叔给你开证明。”
赵志坚拿出证明写起来。
公章戳下去前,赵志坚又将手中的章子放下。
“海棠啊,离婚了,你去哪儿?”
离了婚,就不算他们村的人了,得迁户口。
就算大队里留下她不用迁,一个离过婚的女人,以后的日子也没法过。
她以前是烈士遗孀,别人不欺负她,可以后……这日子要咋过呦。
大队里那些个老光棍们……大队长都不敢继续想下去。
“大队长,劳烦您再开个转户口的证明,转到纺织厂。”刘红梅说。
“离婚了,转纺织厂不好吧?”赵志坚更加迟疑了。
李二狗城里又娶媳妇了,海棠这闺女去了算啥?
总不能两个女人一起生活吧?
“没事,您只管开证明。”刘红梅说。
赵志坚看看陆良辰,见厂长没反对,他也不迟疑的开证明戳公章。
很快,两张盖着鲜红公章的证明到了姜海棠的手里。
“海棠啊,你要有啥困难就回来,虽然你不是咱大队的人,可我们看着你长大的,咋也能让你在大队里落户。”
了不起抓紧时间让自家婆娘给她找个人家嫁出去。
姜海棠不知道大队长心里的弯弯绕,她拿着两张纸,只觉得浑身轻松。
终于,摆脱了上辈子的命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