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玫瑰之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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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6(第2页)

下午,课上到五点半。

本来,他们还要留我吃饭的。

但我觉得实在没必要留下自找罪受,就告辞离开了。

只是,没想到,裴子毅要亲自送我。

开的,是来接我时的那辆悍马。

“这车喜欢吗?”车子平稳的开上高架桥,他突然开口问道。

我微怔,随即点头,“很漂亮。”

“你喜欢吗?”他执拗地询问。

我疑惑地皱起眉,想了想,诚实地点头“挺喜欢。”

他像是松了口气,又像是没有,说,“送给你。”

“哈?”我诧异。

他回头看我一眼,笑道“不用这麽诧异,我说,送给你。”

不诧异才怪!我收起疑惑的表情,客气地婉拒,“无功不受禄……”

“送你生日礼物。”他没等我说完,说道。

我皱眉,“我的生日还没到。而且,这礼物太贵重,就算是生日礼物,我也不能收。”一百多万的生日礼物,我可消受不起。

“提前给你的。”说著,把车子靠边停下。

我这才发现,我们走的根本不是回酒店的路。

“这是哪儿?”我问,荒草漫漫的,真荒凉。

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雪茄,抽出一根,点燃。淡淡的烟香在空气中晕染开来。

“下来陪我走走。”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,而是霸道的下命令。话音刚落,他已经打开车门。

我无语,这人怎麽还这麽唯我独尊啊!

无耐,我只好跟著下车,谨记领导教诲──唯命是从。

这一片荒草地全是一人多高的芦苇丛,晚风吹来,掀起一浪一浪的波涛,带著醉人的清香,让人不由的放松了心神。

我跟在他身後,在苇丛间一条人踩出来的小路上穿行。

前方的他,极为安静,在夕阳之下化成黑红的剪影,只有那忽明忽暗的雪茄,让我觉得他还是真实存在的。

不久,我们便穿过芦苇丛,来到一条蜿蜒的小河边。

河水清澈,映著余晖,橘光荡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