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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今天不码字了?”吃完饭谈礼坐到时初晨身边的沙发上,让她靠在自己身上。
“我今天签了好多书啊,手都酸了。”她甩了甩手腕。
谈礼握着她的手腕,轻轻地揉捏。
“是谁立了flag说要每天乖乖码字的?”
最近时初晨正在为新书存稿。
“Flag当然不是用来立的,是用来推倒的。”她做了个手势,“嘶…轻点,酸。”
“签了多少本?”谈礼问她。
“两百多本吧,每一本都是亲笔签名,还画了爱心呢。”
“给我一本?”
“嗯?你要干嘛?”时初晨觉得自己的书和他还挺不搭的。
“送人。”
“那要TO签吗?我的TO签还挺少的哦。”
谈礼亲亲她的发顶:“那辛苦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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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时间不写字的人,一下子写了这么多字,时初晨手腕的酸胀感比她想象中的更强烈。
并且这晚谈礼没有怜香惜玉,后入的姿势撑得她最后手掌发麻,手腕更加酸疼。
不光是手腕,膝盖跪得也疼,胸口被咬的也麻麻的。
“下次能不能轻一点?”
“刚刚谁哭着喊着要我用力点?”谈礼笑着问她。
“那我让你弄死我你就真弄死我啊?”
谈礼看着她娇俏的模样,显然是她要弄死自己。
“好,下次我轻一点。”
时初晨想了想:“算了,我让你重一点的时候你还是重一点吧。”
说完她又凑上去吻他的嘴唇。和他接吻,时初晨总是乐此不疲。
“周六晚上James新餐厅有个开业酒会,有空赏脸一起参加吗?”
“好。”
“那周六你来我家接我?”
周五谈礼要回家一趟,时初晨也准备回去陪陪时大强和周秋萍。
时初晨晚上从家里出门,时大强看着她的背影问周秋萍:“初初是不是谈恋爱了?”